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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學分抵免/課程免修即日起開放申請,截止日為9/14(四),收件至17:30下班前
刊登日期:2023-08-01
112學年度學分抵免/課程免修即日起開放申請,截止日為9/14(四),收件至17:30下班前
(在職專班同學可於9/11(一)晚上新生座談會時繳交,其他同學請儘早交件至系辦)。
請先參考各班別修業辦法之免修規定,再選擇適用的表格,於備齊資料後至系辦辦理。
免修:指曾修習過的課程且達修業辦法規定之分數,要申請就學期間不用再修習該門課,免修的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中;需另外選修系上所開設的其他課程以達到畢業所需學分。
抵免:指還未具本系學籍身分時已修過中央光電系開設的課(限本系)且達修業辦法規定之分數,申請學校認可抵免畢業學分數,請參照教務處「教務章則彙編」,另表提出申請,並請注意抵免辦法中各班別抵免上限之規定。
說明:校曆所訂之截止日期為9/16(五),但系上須留有審查等行政作業時間,故提前至9/14(三)截止收件
光電系研究生相關規章辦法 - 博、碩班課程學分抵免辦法
https://www.dop.ncu.edu.tw/ch/course/institut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