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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學分抵免/課程抵修/課程免修即日起開放申請,
截止日為9/22(三),收件至17:30下班前
(註冊組截止日為9/27(一),但為配合系上審核作業,提前至9/22(三)截止收件)
按110/09/10防疫會議後決議:
一、申請跨領域學程(輔系/雙主修/第二專長/學分學程)、新生學分抵免、學士班提高編級、舊生課程 抵(免)修及跨領域學程(輔系/雙主修/第二專長)取得資格審核,延長至 9/27(一)截止。(指的是送件至註冊組的時間)如有防疫考 量,除了新生學分抵免必須以紙本提出申請外,其他得以通訊方式申請。請學生填妥申請表, E-MAIL 至系所,再請系所印出紙本,協助處理簽核流程。
二、1101學期新生學生證領取時程:依本校學則第七條規定,新生入學時須完成所有註冊程序,若未完成則緩發學生證。原訂9月13日至9月28日領取學生證,但因新生體檢延至9月25日(六)及26日(日)舉行,同時考量部分新生會自行至校外完成體檢,因此學生證延至9月22日(二)至10月5日(二)領取。請通知新生班代轉知班上同學,先至本校首頁之 Portal 入口→便捷窗口→服務櫃台(iNCU)→教務專區→學籍/註冊→[學籍登錄]中查詢個人註冊現況。須完成所有註冊程序後,才能統一由班代至註冊組領取,或系所派人代領。若有急需者,始得個別領取。
請先參考各班別修業辦法之免修規定,再選擇適用的表格,於備齊資料後至系辦辦理。
免修:指曾修習過的課程且達修業辦法規定之分數,要申請就學期間不用再修習該門課,免修的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中;需另外選修系上所開設的其他課程以達到畢業所需學分。
抵免:指還未具本系學籍身分時已修過中央光電系開設的課(限本系)且達修業辦法規定之分數,申請學校認可抵免畢業學分數,請參照教務處「教務章則彙編」,另表提出申請,並請注意抵免辦法中各班別抵免上限之規定。
說明:目前註冊組所訂之截止日期為9/27(一),但系上須留有審查等行政作業時間,故提前至9/22(三)截止收件
光電系研究生相關規章辦法 - 博、碩班課程學分抵免辦法
http://www.dop.ncu.edu.tw/ch/course/institut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