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介紹
課程大綱
OS9996 光電教學研習Ⅲ 更新日期: 2018-09-19
課程目標
修習條件
主要教本
內容大綱
第一周統一由課程委員會召集人講授課程大綱與課程實施方式。
完成教學發展中心教學助理工作坊至少三小時課程。
其餘周次與原課程教師學習各課程教學技巧。
學生須於期末繳交教學實習評量表(檔案另行公告),並由原課程教師評分簽名後交回系辦存查。